科普宣传、健康教育是疾病预防控制的“社会疫苗”,是促进广大人民群众不得病、少得病的关键手段之一。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谈到做好健康科普和健康教育问题,推进健康中国战略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 葛均波
少年强则国强!
少年儿童的健康是国民发展的基础,因此,需要帮助小学生树立正确的健康价值观,使其拥有健康的能力。学校教育作为科普、健康教育的重要阵地,可以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教学计划,使在校学生得到全面、系统的健康教育和科普知识。
建议将小学“体育教育”改为“健康教育”。“体育教育”是以身体锻炼为主要手段,以增进中小学学生的健康为主要目的的必修课程;而“健康教育”的途径范围不仅包括体育课,还要通过教育手段向中小学生普及卫生科学知识,培养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和习惯。例如,每天应该多长时间睡眠,电子产品使用多长时间,健康的饮食习惯的培养,体育课的强度是多少,如何进行急救等。因此,两者应当属于包含关系。“体育教育”命名窄化了“健康教育”的意义,导致学校开展的课程无法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指导要求。
编写专门的健康教育课程,将体育与健康科普、健康教育有机结合。该课程除了涉及上述运动技能和健康知识的内容,同时还要包含饮食和休息、卫生、健康的生活方式、意志、道德品质发展,并建立生命安全基础课程。此外,做好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工作,丰富教学手段与内容。
重视健康教育与科普,将其纳入升学考试考核范围。学生对健康教育所持有的态度是开展“健康教育”的基础,只有学生正确认识到健康教育的重要性,才会试着接受健康知识,增加对健康教育课的兴趣和热情。
完善健康教育评价体系,真正发挥课程价值。健康教育教学评价既要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更要发掘和发展学生的各方面潜能,了解学生的需求,帮助学生了解自我、发展自我。注意根据实际情况评价和引导,重点考核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实际成果,评价标准需多维性、多元化。此外,建议学校将健康教育亲子任务完成情况纳入评价范畴。
——来源于健康中国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党委书记 卢江
营养改善是一个国家的系统工程,必须有坚实的法律制度、行动规划和实施体系。加快营养立法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重要指示精神的根本举措,也是依法推进国民营养改善、实现健康中国战略目标的重要保障。但是,我国营养立法存在以下问题。一方面,我国营养立法工作严重滞后。世界上很多国家已通过立法改善国民营养状况。另一方面,营养法律缺失带来诸多问题。营养相关法律的长期缺位,导致我国营养改善工作缺少制度保障,影响了国民营养健康整体状况的持续改善。
首先,我国人群营养健康状况不容乐观。一是营养缺乏问题仍然严峻。2015年官方数据显示,我国贫困地区0-5岁儿童生长迟缓率高达19%,孕妇、老年人缺铁性贫血率问题突出。营养缺乏每年造成经济损失约占GDP的4%,是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重要原因,成为阻碍决胜脱贫攻坚战不可忽视的因素。二是营养过剩问题日益严重。在我国经济发达地区,营养相关慢性病呈井喷态势发展,成人超重率和肥胖率分别达到30%和12%,高血压患者超过2亿,糖尿病患者近1亿,给个人和社会都带来了巨大压力和沉重的医疗负担。其次,国民营养改善工作由于没有法律依据而导致缺乏稳定制度保障和长期推进机制。例如:一是尚未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密切合作的工作机制,难以有效调动各方力量,影响营养改善政策的制定和落实。二是尚未在全国构建营养工作体系,各省市缺少专业营养机构,专业队伍严重不足。三是营养工作投入不足,人群营养健康监测、营养改善策略研究、营养健康标准体系建设等基础工作缺少资源支持,发展水平远落后于其它发达国家。四是现有的营养工作多以阶段性和临时性项目为主,“制度化、常态化、长期化”的营养工作局面远未形成,营养改善效果难以持续,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
对此,卢江委员提出三点对策建议。建议尽快研究出台我国的《国民营养改善法》,为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的营养改善问题提供法律保障。一是以立法的形式确立国家营养改善制度,依法开展国民营养工作。为贯彻实施《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合理膳食行动》《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等营养政策提供强有力保证,推动国民营养健康目标实现。二是加强国家营养工作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建立多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营养改善工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行业促动、科学支撑、多方融合的全社会共建共享营养工作新格局。三是加强营养工作体系建设,加大投入和保障,加强营养脆弱人群的营养扶助,巩固全面脱贫成果,全面提高国民营养健康水平,为实现健康中国总体目标保驾护航。
——来源于中国食品安全网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广东省委副主委、广东省中医院副院长 卢传坚
青少年是朝气蓬勃的社会群体,公民健康素养的提高与之密切相关,但目前的状况令人堪忧。影响青少年健康素养的因素众多,有学校环境、家庭环境、社会环境及大众媒体等。其中,学校是青少年获得健康信息的重要来源,健康素养和教育环境、教育内容息息相关,而媒体是现代社会影响行为方式的重要渠道。
为培养青少年健康行为习惯,提高青少年的整体健康素养水平,建议针对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每个阶段,都制定健康教育计划并纳入相应的课程体系,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促进健康生活方式形成,进而推动青少年健康素养的快速提升。
把中医行之有效的传统养生运动项目纳入到学校体育教学和课间活动中,将健康科普落实到行动中。如太极拳、八段锦、五禽戏等中医传统养生运动,适于各年龄段习练,难度不大,易于开展且能延续到社会。在学校进行大众化的推广是最为高效。
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发挥媒体传播中医健康养生知识的作用。中医学倡导的“饮食多样,定时适量”“适当运动,形神合一”“顺应季节,规律起居”“按时作息,坚持午睡”“心态平和,精神内守”“改善性格,怡情养性”等健康行为方式,可以借助媒体进行多形式广泛宣传,除了传统方法,还可以通过小视频、短游戏或动漫节目等形式,使青少年在潜移默化中形成良好的健康行为习惯。动员全社会各组织、社团和媒体都积极参与到健康科普中来,积极倡导,共同营造科学、健康的文化氛围。
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对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关于健康养生知识的监管,防范、打击错误、虚假的养生知识对民众的误导和传播。
——来源于新华号:健康中原人
——全国政协委员、福建省福州市第二医院副院长 林绍彬
在疫情期间加强健康科普教育,不仅是对医务人员进行疫情防控知识的再学习再提高,也是对全民疫情防控知识有效普及的最佳时间节点,达到最好的健康教育效果,即学即用,立竿见影,感触颇深。首先,健康科普在应对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重大传染病防治防控方面,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好的科普可以引导全社会自觉做好预防措施,可以引导公众了解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提高公众应对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其次,疫情期间的健康科普明显提高了公众对重大传染病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增加公众个人防护的自觉性。健康教育若能常态化坚持下去,对健康中国建设和全民健康素质提高将起到很大作用,对预防为主的总方针起到重要引导作用。不少公众在疫情前对个人卫生和饮食健康的重视程度不够,通过健康科普,无论是个人层面还是社会层面,普遍提高了对个人居住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等的重视程度。
另外,政府强化健康教育能增强公众的自信心,提高对慢性病和重大传染病的自我保护能力。纵观各地疫情防控结果来看,哪些地方的疫情防控宣教做的好,该地方的疫情防控效果就好;反之,效果就不好。
最后,健康科普要加强新媒体的传播,更要加强健康科普新媒体传播中的监管。互联网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假信息和谣言,个别平台的健康宣教存在不正确的认识,这些都需要相关部门要加强引导和监管,对虚假信息和造谣者要严厉打击,对破坏社会安定稳定的言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于新华号:健康中原人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主任医师 敖虎山
生命健康教育是健康教育中重要的一部分。现代青少年往往顺境多,逆境少,承受力较为薄弱,在困难面前容易有挫败感。要在教育体系中加入挫折教育,挫折教育不是打击教育,要避免挫折教育常见的误区,以科学有效的挫折教育,让青少年在遇到问题和困难的时候能坚强面对,积极想办法应对,催生他们的信心,增加心理承受能力。不仅是理论教学,更多的是实践体验,锻炼青少年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学校教育适时引入情绪管理疏导,帮助青少年疏导负面心理。加强健康生活方式的教育。家庭是健康生活方式教育的第一课堂,学校是第二课堂。不吸烟、不喝酒、充足的睡眠、健康的饮食、坚持锻炼身体、学习日常急救技术、了解常见疾病的发病及治疗,让这些健康教育进课堂,不仅让青少年从小具有健康意识,掌握基本的健康管理方法,也带动家庭健康意识的提高。
创新形式,让生命健康教育更有实效。生命健康教育不仅有课堂讲解,更多的应该是实践体验,让青少年在实际场景中感受生命健康的重要性,这样才能真正达到效果。可以通过展示、体验、沙龙、讨论、游戏、参加公益活动等来提高教育效果。同时把生命健康教育渗透到其他学科中,在各种话题中融入珍爱生命健康的理念。
——来源于新华号:健康中原人
全国人大代表、蒙牛集团研发创新部 史玉东
建议:强化中小学生营养干预,将影响青少年一代的身体素质和智力发育,有助于降低一代人的疾病患病风险,提升其成年后的素质水平,进而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长远影响。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提出,2020年国民健康素养提升到20%,即20%的人具有获取和理解健康信息并运用这些信息促进自身健康的能力。史玉东认为,20%这个数字说明我国国民对营养的重要性仍认识不够,所以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势在必行。
目前,我国推广力度较大的营养改善项目包括在贫困地区开展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史玉东认为,上述两个项目对于改善贫困地区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发挥了很大作用,但在项目覆盖面、持续性、有效性、资金保障等各方面仍存在不足。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占义务教育在校生比例仅为31%,“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覆盖学生数量占全国义务教育中小学生和学前教育儿童总数比例仅为12%。因此,亟须国家将国民膳食营养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在法律制度、财政投入、实践操作上系统规划、有效实施。
史玉东认为,应当从孩子抓起,从法律上保障营养教育工作开展和营养改善项目推广,并通过学生营养立法给予保障。他建议,推动学生营养立法,将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纳入立法体系中,明确相关部门责任;政府定期制订学生营养餐和经费保障计划;加强与已进行学生营养立法和推行学生配餐制度的发达国家合作与交流,推动我国学生营养事业发展。
——来源于新京报新闻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华中师范大学教授 周洪宇
“制定家庭教育法对确立家庭教育的法律地位、提升家长素质、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的家庭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全面健康地发展,尤为重要。”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周洪宇表示。
周洪宇指出,目前我国家庭教育的立法状况与其在现代国民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不相适应。在他看来,立法的首要任务,就是要明确家庭教育的法律地位和原则,使之在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生教育体系中发挥其应有的基础作用。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第一责任人的地位与作用,规定家庭教育主体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针对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父母以家庭暴力形式教育子女等不当家庭教育行为,周洪宇建议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违反条例规定但尚不足以予以行政处罚的行为,由公安机关出具告诫书。建议加大对家庭教育评估和监督,建立视导、督导和问责制度。同时,明确对家庭教育主管机构的监督及在家庭教育中出现的违法行为的处理机制。
此外,周洪宇还建议明确家庭教育的管理体制与机构;鼓励高校设置家庭教育课程,有条件的高校开设家庭教育专业,培养师资;构建立体化的教育体系,构建起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系统;加强家庭教育事业的财政投入,家庭教育经费应列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设立家庭教育日或家庭教育宣传周。
——来源于中国教育新闻网
“只有把人生理想融入国家和民族的事业中,
才能最终成就一番事业”
很幸运,食育推动计划
从2012年发起之初至今
秉承“让每个孩子拥有维护终身健康的能力”
号召全国个人志愿者和机构志愿者服务站
于全国各地推进儿童食育工作
7年间
共开展学生食育课9236场,受益学生约37万人次
家长及教师食育课551场,受益人数3.6万人次
与此同时,建立区县食育试点,培养出70所学校100名食育师资队伍;出版小学生1-6年级《食育》教材;举办国际/国内大型食育论坛交流会;开办食育导师、国际食育访学活动;每年到甘肃山区开展“关注留守儿童健康”活动,等等;